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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探索实施交通事故处理“一件事”改革
时间:2020-05-05 07:32 来源:浙江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说起自己日前在诸暨城区发生的那起交通事故,诸暨市民杨杰光至今仍惊叹不已:他报警后,赶到现场的不仅有交警,还有一名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从现场勘查到责任认定、在线定损,一系列操作都当场完成,理赔款随即打到他的账户。从处警到完成理赔,整个过程仅用了20多分钟。

如此高效的交通事故处理模式,也已在诸暨农村实现。车主屠卫良曾驾车在枫桥镇钟瑛村和另一辆车发生碰撞,从发生事故到完成理赔不到1个小时。与以往不同的是,事发后赶到现场的是当地的网格员余水宝。他拿出手机拍下照片,将信息传送至“数字警务室”平台,后台的民警和理赔员很快就完成了责任认定、远程定损、在线理赔等步骤。

从2018年底开始,诸暨以“最多跑一次”理念为引领,运用“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的精髓,探索实施交通事故处理“一件事”改革。一系列创新举措构建起“快速处警、快速调解、快速理赔”的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将纠纷消灭在萌芽。

“改革破局,诸暨主要用了两招。一是优化程序,二是联合借力。”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魏肖飞介绍,针对轻微交通事故处理,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合作,向基层交警中队派遣理赔员,建立健全“警保联勤”机制;在农村地区,则借助网格员队伍,有效弥补基层警力不足。

改革立竿见影。以往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即便责任比较清晰,当事人还得交警队、保险公司两头跑,事情处理完需要几个工作日。改革后,大部分交通事故都能在1个小时内处理完毕,实现群众“零跑腿”。

对于涉及人身伤害等现场无法快速处理的事故,诸暨将其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调解。在调解中心,记者看到,这里不仅设立了交通事故调解室,还有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价格认证、伤残鉴定、心理咨询等窗口,可以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提升调解成功率。为了快速就近化解矛盾,诸暨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还在各基层交警中队设立交通调解室、派驻调解员,实现乡镇事故当地调解。

“我们通过多方联合形成交通事故处理‘共建共治’模式,积极打造‘路上枫桥经验’。”诸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詹坚均表示。据统计,2019年,诸暨依托“一件事”改革有效处理交通事故5万余起,占事故总量的93%,相关信访量比上年下降50%以上,交通事故处理民意感知系统首次回访满意率95.43%、二次回访满意率100%。 (记者 周楷华 通讯员 王雨 杨敏男 吴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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