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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00MB15308713/2020-00020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0-06-01 12:33 来源:市大数据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大数据和智慧城市发展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政务、大数据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2.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促进“互联网+政务”深度融合,落实支撑“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任务。

3.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4.组织协调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和开放目录,制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综合分析和运用大数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统筹协调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云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6.承担市级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组织论证、审查、监督、验收等工作。

7.负责公共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和归集数据的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规划、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公共数据、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部门预算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576.78万元。

(二)关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257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6.78万元,占100%。
  (三)关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2576.7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4.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5.65万元,占21.6%;公用经费支出88.12万元,占3.4%;项目支出1933.01万元,占75.0%。

(四)关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76.7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6.78万元。支出包括: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4.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6万元。

(五)关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76.7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899.78万元。相比2019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开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应急系统,增加127.39万元。二是增加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专项经费,如增加数据资源管理经费480万元。三是增加人员经费约280万元,2019年我局新建,除转隶外新增人员7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另外去年的人员经费是从4月份开始在市大数据局支付,去年的人员支出基数小。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4.82万元,占9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万元,占2.38%;卫生健康支出23.8万元,占0.92%;住房保障支出56.86万元,占2.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08.31万元,主要用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本级及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奖金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799.12万元,主要用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本级及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日常运转公用支出,市政府网站及相关系统平台运维支出、政府数字化转型专项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专项业务活动(项)支出127.39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防疫系统开发。内容为重点人员随访系统、作战地图系统、复工复产三返系统等三个系统开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在编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在编人员的医疗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在编人员的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44.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在编人员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1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在编人员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3.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不含出国经费)压减以后的金额为2.7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8.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经核定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8.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市域外其他单位来温考察学习工作餐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打造节约型机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本级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7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4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42.2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33.0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专项业务活动(项):指各级政府开展各类重大业务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实则。

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