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300MB15308713/2022-0004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中共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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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大数据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9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大数据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大数据局党组把接受巡察作为一次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难得机会。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明确全局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用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把整改工作落实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牵头抓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子成员牵头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各处室(中心)负责具体落实。整改期间,市大数据局党组多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就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和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深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三是狠抓督导落实,确保整改成效。对巡察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实施清单制管理,细化整改责任、目标、期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整改,逐个销号,确保事事有着落、条条见成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跟踪督查机制,紧盯整改进度、质量和效果,定期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推动问题早销号、早清零。 巡察反馈后,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在巡察整改中,提醒谈话2人,建章立制11项,其中制定制度9项,修订完善制度2项。 一、关于“顶层设计谋划不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全市统建”模式建强用好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支撑全市数字化改革高质量推进,相关做法在2021年6月24日全省数字化改革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推动温州“城市大脑”与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融合发展,初步构建“平台+大脑”体系。编制《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了温州市“十四五”时期数字政府建设28项重点指标、六方面重点任务以及配套的重大应用项目建设,为“十四五”时期数字政府建设提供科学指导。进一步理顺与市经信局、市政务服务局等单位的职能边界。牵头举办温州数字变革专业研讨班,提升干部数字化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素养。 (二)聚力抓好主责主业。认真做好省对市考核相关工作,2020年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评估列全省第2位,2021年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综合评价列全省第2位。制定实施《温州市市本级党政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把好预算审查、联席会议、技术审查“三审”关口,指导做好建设项目与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建项目的综合集成,进一步提升信息化项目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年度重大任务和部门核心业务的支撑力度,避免低水平建设。落实《温州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开放力度。持续做好“浙里办”“个人数据宝”宣传推广工作。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精心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完成巡察反馈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党组会议会前学政治理论工作机制,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2022年学习计划,明确重点学习内容,规范每季度研讨会各个流程及环节。印发《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深化“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20项具体指标任务,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水平。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风险防控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制定《温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规范》《温州市政务数据安全运行监管规范》《温州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对共享数据进行脱敏加密处理,对数据共享日志进行分析,对数据调用次数、环境、时间等进行管控监测,防止违规使用数据。会同公安、网信等部门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检查工作,对部门数据共享链路、数据存储情况、数据共享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盘点,数据安全防护情况总体较好。 (二)持续强化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修订出台《温州市市本级党政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配套建设数字化改革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实现全过程线上监管。出台《温州市党政机关信息化项目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从组织管理、选聘解聘、选取使用、监督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化项目专家管理。完善党组会议研究决策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化项目监督小组作用,加强信息化项目会前审查。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完善《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对项目采购和资金支付的审核把关能力。 (三)持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围绕数字化改革要求,加强与数字化改革各参与单位的对接沟通,增强民生信息化项目的挖掘梳理,2021年市本级新增民生服务项目(包括承接、迭代、新建)36个。迭代升级“个人数据宝”,逐步将个人证照、信用、医疗等30多类信息、56项数据开放给用户本人,实现个人数据自我监管,通过建立在线授权机制,支持用户将本人数据授权给第三方机构使用,并将不可篡改的数据调阅记录开放给本人查看,已应用到银行信贷、政务服务等领域。采取新闻媒体平台宣传、本地应用全部迁移“浙里办”平台、开展相关活动等多种形式,有效提升“浙里办”“个人数据宝”活跃率。 (四)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报备内容进行明确,做到凡是“三重一大”事项需上党组会议决策的,至少提前一天向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提交上会材料,事项决策通过后在3日内进行报备。 (五)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加大对财务报销工作的指导,每次财务报销前,财务人员会根据财务报销流程图,事先提醒报销人员需准备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办公室牵头梳理长期运维信息化项目清单,确保项目的及时招投标和规范支付。对局成立以来的合同支付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保证金退还问题2个,已要求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及时纠正、补齐材料或提交情况说明。 三、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局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是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都会事先进行充分沟通,涉及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研究,党组会议前要召开碰头会,认真听取项目责任人的项目情况汇报和项目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对项目存在的瑕疵提出修改建议,并要求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修改完善工作。2021年5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2022年1月24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整改清单和时限,定期听取处室对整改情况的汇报,逐一落实问题整改。局党组书记多次在全局大会、支部活动中强调要做好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做到互促互进,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鼓励全局党员干部在数字化改革工作等局中心工作推进中克难攻坚、冲锋在前。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的工作细则,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完善《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对干部选拔工作中的“凡提四必”工作、上党组会议的前提条件进行规范明确;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周期流程图,明确了从动议环节到最终的任职发布等7个环节中的每个节点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组织人事干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会,人事干部主动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及其他市直部门人事干部的业务沟通,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对人事工作的规范性认识。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由专人负责人事档案工作,对单位成立以来的干部提任、转任、商调、职级晋升等15名干部档案逐一排查,发现的问题均已组织认定。 (三)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每个季度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单位党员人数较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难以成立,目前由机关党支部和办公室共同抓好纪检工作,并强化与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工作对接和沟通汇报。全面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工作,对原有42个岗位风险点作整合完善,形成40个岗位风险点,并逐一落实防范措施。 下一步,市大数据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市大数据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着力构建管控结合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化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在全面宣传贯彻《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制度梳理,抓好制度集成,构建形成对接法规政策、遵循管理规律、科学规范完备、符合温州特点的大数据发展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全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跟踪问效,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市大数据事业迈上新台阶。联动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模范执行党的人才政策和选人用人制度,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严管厚爱。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963633;电子信箱:252683843@qq.com。 中共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 2022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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