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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数据局
机构全称 温州市数据局 机构简称 市数据局
机构地址 温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7楼 网站地址 http://dsjj.wenzhou.gov.cn/
联系方式 0577—88963633 传真 0577-88961132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机构职能

(一)起草数据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标标准规范,制定有关政策,协调指导并监督实施。对数据相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温州、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三)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四)组织拟定有关数据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五)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六)承担市级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组织论证、审查、监督、验收、评价等工作,促进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

(七)组织协调数字政府建设。负责“互联网+协同办公”建设等。

(八)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等。

(九)协调推进全市数字化改革。负责数字化改革信息技术和公共数据保障,组织整合、配置全市公共数字资源。

(十)负责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管理。组织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视联网、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公共数据、政务系统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拟订相关网络和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开展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协同网信部门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