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MB15308713/2025-1010435256 |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数据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处室(中心):
为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建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发〔2021〕2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4年1月1日以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为《温州市数据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市本级党政机关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温数〔2024〕4号)、《温州市数据局(温州市人工智能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数〔2025〕15号);修订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温州市数据局 温州市人工智能局
2025年11月28日